近年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单位的监督指导下,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执法办案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办案场所得到规范改造,执法监督机制逐渐完善,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逐步提升,为创建法治型公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县公安局局长刘永涛介绍,一是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的路程,交警大队、户政部门、治安部门全部出台了便捷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万警助万企”便民利民措施,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严格落实“一企一档、常态走访、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机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落实惠企政策。三是全面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对接处警、现场勘查等执法现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行110处警、搜查、扣押等重要执法活动100%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视频化“全景”监督。四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了协作效能,拓宽了协作领域,整合了执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五是规范执法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制度。从确定用人额度、实施用人计划、开展招聘程序、日常考核管理等方面,充分保障执法辅助人员招聘管理的合法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