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版总第4078期 >2022-04-26编印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三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2-04-26 作者:  语音阅读:

  4月22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景华主持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崔仓、阿卫国、庞旭辉、金龙峰、杨占杰、崔建利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县长王浩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9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表决通过了《宝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桃叶同志的辞职申请》。

  王浩作了关于干部任职的提请报告。

  会议依法任命刘永涛为县公安局局长,刘永涛依法向宪法宣誓,刘景华为刘永涛颁发任命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宝丰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宝丰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宝丰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团组建意见和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值日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会议日程(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征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的起草说明。

  会议指出,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会期4天。鉴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会议将首次采用“主会场+分会场”的视频会议模式召开。

  刘景华传达学习了4月22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刘景华强调,大会各筹备组要认真做好文字材料、会务安排等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代表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讨论各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会议期间要严肃纪律,与会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好会风会纪。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县直一团、县直二团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李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