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鲁山县四棵树乡女青年聂某某,驱车一百多里来到我县,将一面刻有“严谨高效办实事 尽职尽责暖人心”的大红锦旗敬献给县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表感激之情。
据了解,今年春节刚过,刚从学校毕业不到一年的聂某某通过网上招聘到我县某体育健身公司上班,代理销售并签订了试用合同书,合同书称试用期一个月,若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辞退。聂某某上班一个月后,被公司解聘。
被辞退后,聂某某多次与健身公司沟通依然没有结算工资、绩效和奖金,遂来到我县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法律援助。
调委会接案后立即电话约见某体育健身公司主管领导。经了解得知,按该公司规定,工资发放及绩效奖金要到一个月后才能结算。工作人员采用“枫桥经验”,让对方换位思考,一个刚出校门的女孩子,此时更需要这点钱。况且该员工已被辞退,次月发放已没有意义,不如早点结算,让其安心再就业。
经过调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疏导、释法析理,公司主管领导与法人协商后同意提前一次性解决。
拿到出校门第一桶金后,聂某某很是兴奋,为表达感激之情,给我县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送来了锦旗。 (白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