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通告·公益总第4084期 >2022-05-07编印

关于在我县主城区开展第二轮新冠肺炎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刊发日期:2022-05-07 作者:  语音阅读:

根据省、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县主城区开展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5月7日8时开始采样工作,16:00完成

二、检测范围

城关镇、杨庄镇、铁路办、周庄镇部分社区的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主城区延迟开学的师生到居住地就近采样点采样。

三、检测地点

各乡镇(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以村(社区)通知为准。主城区内封闭管理的学校在本学校开展核酸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在闭环管理中的人员、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人员(含相关待转运人员),不参加本次检测,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因外出等原因无法进行核酸检测的,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社区报告。

(五)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健康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没有身份证的学生、儿童使用监护人的身份证登记采样),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六)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七)本次全员核酸检测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暂不支持个人端查询,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