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驾驶员培训机构暂停培训。
二、全县客运、公交、出租车自5月9日零时起一律暂停运营。
三、其他社会车辆自5月9日零时起按单双号通行。(即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单数的单日通行,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双数的双日通行,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0的按照双数通行,车辆号牌最后一位为字母的按照最后一位数字通行)。
四、各类具有明显标识的执法、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车辆正常通行。
五、物资、企业运输车辆持通行证通行,保证正常运转。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车辆,经报备后正常通行。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路面巡查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等措施进行管控。
八、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车主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对拒不服从管理、抗拒执法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惩严处。
九、上述场所、车辆恢复时间视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宝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