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4093期 >2022-05-19编印

财政局 —— 畅通政府采购渠道 助力疫情防控
刊发日期:2022-05-19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县财政局积极作为,畅通政府采购渠道,有效做到政府采购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该局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须审批。对于非紧急但确需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要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选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原则上不采取现场抽取方式,可由采购人通过网络随机抽取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及时满足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需要。

  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各政府采购主体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三码一测”等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

  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实行在线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流程。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

  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质疑、投诉。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质疑、投诉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可以通过邮寄或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因疫情防控无法组织专家论证的,可酌情暂缓处理,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据统计,我县2022年的所有项目均使用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标,电子评标。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个,采购金额1637.81万元。采购单位自行选定专家评标项目4个,采购金额2291.42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县财政局为采购单位提供了便利快捷的服务,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张永涛 兰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