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民辅警抓获两名利用地笼进行非法捕鱼的犯罪嫌疑人。据了解,3月1日至6月31日,我县汝河段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当日7时许,石桥派出所民辅警巡逻至邱楼村北汝河段内,一辆停靠在岸边的红色三轮车引起了民辅警的注意。巡逻民辅警迅速上前查看,发现河道内有2名约50岁的中年男子正在捕鱼收网。民辅警兵分两路,成功将两名非法捕捞的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非法捕捞工具数件、黄鳝和泥鳅等水产品两桶。
经讯问,两人来自漯河舞阳,以捕鱼为业,当天从舞阳县来到我县汝河段,在明知现时期属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携带工具在汝河河道内利用地笼进行非法捕鱼。经称重,两人共非法捕捞黄鳝21.3公斤、泥鳅24.25公斤。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我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