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张某某、叶某等18位农民工工资案款发放仪式在县人民法院举行。县法院院长李明参加仪式并将90000余元工资款交与原告,张某某等人激动地握着院长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我们要了四年的钱都没有结果,经你们宝丰法院调解,不到十天我们就收到钱了。”
2018年,原告张某某、叶某等29人在范某某的带领下到杨庄镇某工地务工,该工程由河南省某建筑公司承建。2019年涉案工程因资金问题停工,被告公司下欠工资9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引发诉讼。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陈锐峰了解到原告20余人为了讨薪四处奔走,且原告方多为60岁左右的老人,长时间积压矛盾激烈,而被告公司因资金困难无法支付工程款及工资现已停工。7月13日,在县法院诉前调解室对该案进行第三次调解,被告公司员工薛某称,现公司经营困难,但经法院多次调解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同意分期还款。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原告张某某等人表示,这个案件多次到县法院调解,每次法官及助理郭甲栋都是笑脸相迎,热茶接待,被告公司现在资金困难也是实情,看在法官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的诚意上,大家同意法官的调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申请县法院出具调解书,下欠14万余元工资分两次支付,7月18日前支付9万,8月18日前支付剩余5万元。
“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处理欠薪案件,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途径,诉前调解和民事速裁工作的无缝对接更是提升法院审判工作质效、为群众节约司法成本的有力措施。在下步工作中,县法院将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重心,以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实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立案、简案速裁等工作“一站通办、一网通办”的集约化诉讼服务效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李明说。(赵占增 董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