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清风宝丰总第4137期 >2022-07-21编印

●以案说纪
这样使用专项资金 违纪!
刊发日期:2022-07-21 作者:  语音阅读: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专项资金投入比例不断加大,随之带来的廉洁风险也应当警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守好廉洁关,坚决抵制优亲厚友、截留贪占,虚报冒领等问题,确保惠农资金专款专用,让群众受益,增强群众获得感。

 01 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案例】 某村村委会原主任周某,在草原奖补工作中,将1841亩土地分配给其11户亲属,使其亲属共违规领取草原奖补奖金16392元;同时,周某违规为自己多分配土地174亩,共违规领取奖补资金1577元。周某受到纪律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02 违反规定克扣侵占

【案例】 某村党支部副书记陆某某,擅自将政府确定的该村一责任区每年每亩1000元藕塘复垦补助标准,降低为每年每亩700元发放给农户,共克扣侵占补助款18400元。陆某某受到纪律处分。

 03 无中生有 虚报冒领

【案例】 某村党支部委员李某,在明知未将其妻子张某名下土地进行调整且该土地租金已由其岳父领取的情况下,以将张某名下土地转入其名下为由,虚报被征用土地面积并领取土地租金,共多获得土地租金4992元。李某受到纪律处分。

04 巧立名目 违规使用

【案例】 某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冉某某,与部分村民代表商议,抽取全社一半的低保资金,平分给全社农户和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支出。两年来共抽取本社低保资金30240元,平分给全社农户27590元,社内公益性事业支出2610元,结余40元。冉某某受到纪律处分。

05 挖空心思 挪作他用

【案例】 某村村委会副主任依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部分村民养老保险费用4.3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涉及8个村民小组422人。依某某受到纪律处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这是常识,更是纪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各项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