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各单位节前相继召开“双节”期间集体廉政谈话会,通报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做到“廉洁过节”,守住精神堤坝。笔者认为,在这个关键节点,及时敲响“节日警钟”乃必要之举。
常言道:“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在所谓的“礼尚往来”围攻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底线最容易失手失足。从近些年查处和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不少党员干部的行贿受贿行为主要集中在重大节日期间,不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是“节日易发症”,问题主要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方面。由此可见,双节期间给广大党员干部提前敲响“节日警钟”,既是明规定、立规矩的警示之策,也是预防和减少“节日腐败”的必要之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大家都知道,节点是检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带头做好示范,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另一方面也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自觉远离“节日病”。
“中秋”已过,“国庆”即将来临。笔者认为,全县各级各部门仍要打好“预防针”,纪检监察机关也要从严监督,党员干部更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远离“节日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让廉洁过节成为一种日常习惯和风气,以优异的廉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