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9日12时许,弓某远(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台铃牌电动车,沿宝鲁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杨庄镇应河园路口处时,与自北向南由张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雅迪牌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及雅迪牌电动车乘坐人周某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弓某远驾驶机动车违反《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09月11日17时许,马某铠(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宝丰电动-7XXX1号雅迪牌两轮电动车,沿宝赵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石岔公路交叉路口时,与由李某渠(未系安全带)驾驶的豫D-BXXX5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马某铠及宝丰电动-7XXX1号雅迪牌两轮电动车乘坐人马某淇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马某铠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渠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马某淇无责任。
2022年8月5日17时00分许,韩某强(未系安全带)驾驶豫A-2XXXS号海马牌小型轿车,沿薛杨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宝丰县赵庄乡白店村路段时,与李某恩(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吉祥狮牌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李某恩、乘坐人张某霖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恩驾驶非机动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韩某强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安全头盔是骑行者的一道生命防线,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可能一个头盔,就能将你从鬼门关拉回来。
宝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汽车前排还是在汽车后排,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马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