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县公安局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源头治理、宣传引导、打击整治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舒适、宜居、文明的生态环境。近日,城关派出所1天内连续查获2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3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12月12日上午,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微信在网络上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在张八桥镇某村将违法行为人潘某(女)抓获,查获销售窝点1处,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余箱。随后,民警在县城永明路中段将其上线批发商寇某(女)抓获,2人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下午16时许,派出所民警又发现另一条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经大量工作,民警在县城中兴路某小区门口,将通过手机微信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朱某抓获,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7箱,目前朱某已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涉案线索将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对存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行为人坚决依法打击,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