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刘景华、杨占杰、崔仓、阿卫国、庞旭辉、崔建利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景华主持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30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组建意见和正、副团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值日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征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优秀代表、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
刘景华强调,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开好此次人代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践检验,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举措,履好职、尽好责,建好言、献好策,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二是纪律严明履好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落实会务各项要求,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三是压实责任强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小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各乡镇人大主席、县直代表团及县人大机关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肖艳超 薛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