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4322期 >2023-05-16编印

刘某因进京违法信访被行政拘留
刊发日期:2023-05-16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县公安局依法对进京违法信访人员刘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刘某是李庄乡贺窑村人,现年60岁。在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并正在积极处理期间,不听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于5月8日到北京越级上访。

  李庄派出所所长仝建伟说:“2023年5月8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以访施压,后被县公安局查封。违法行为人刘某不听劝阻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罪)。5月12日,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上访须依法,违法必打击。公民在信访活动中必须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信访人要通过合法渠道,运用合法手段,按照规定程序,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无理取闹,恶意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李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