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口粮安全和社会稳定,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麦流入生产加工企业(作坊),6月5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小麦粉生产企业(作坊)质量管控工作会议,传达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小麦粉生产企业(作坊)质量管控的通知》。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小麦粉生产企业原粮采购管理,落实“一车一检”要求,严格检验购进小麦原粮的进货凭证与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未经检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指标的原粮。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小麦原粮,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不合格原粮不流入生产加工环节;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对原辅料采购、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设备、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自查,对应配未配的设备,不具备自检条件及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要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到位。 (李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