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4341期 >2023-06-12编印

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启动
刊发日期:2023-06-12 作者:  语音阅读: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自65日开始,县委派出10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审计局、特色商务区、融媒体中心等2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45天的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扣“三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同时,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巡察期间,将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

  县委巡察组在进驻动员会上要求,要提高认识。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县委巡察组,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职必追究”的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县委巡察组的监督与指导;要密切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确定人员对接,合理安排谈话,及时提供材料,客观反映问题,认真填写问卷,保障信访渠道,落实保密措施,为县委巡察组履职尽责提供保障;要认真整改。巡察组指出的立行立改事项,被巡察党组织要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时间节点,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征求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作风、纪律、腐败等方面的举报反映。对上述范围以外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李洪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