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名录包含碑刻、摩崖石刻等1658通(方)重要文物,刻成年代从战国至清,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保管、收藏在32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221家文物收藏单位。其中,位于我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香山寺的大悲观音大士塔及碑刻附属《汝州香山大悲菩萨传》碑、《重建汝州香山观音禅院记》碑、《廉访诗碑》等三通碑刻列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夯实古代碑刻石刻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基础,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古代碑刻石刻文物资源摸排工作。2022年,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组建了4个工作小组,分别前往闹店镇、大营镇、杨庄镇、赵庄镇等境内开展碑刻石刻文物资源实地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我县不可移动和可移动碑刻石刻文物资源的数量、文物本体保存现状以及保护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了摸底调研报告。通过3个多月摸底调查,初步遴选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名人碑刻21处、可移动文物名人碑刻30处。
《汝州香山大悲菩萨传》碑,宋刻,位于大悲观音大士塔前,是北宋通议大夫、同知框密院事蒋之奇撰文,翰林院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侍读蔡京书。碑身通高2.66米、宽1.46米,碑文记述汉化观音菩萨出生、出家、正道的过程。此碑在国内外佛学界和书法界影响较大,是目前国内发现最早的汉化观音菩萨传说实物证据。
《重建汝州香山观音禅院记》碑,又称唐国公主碑,金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立,位于大悲观音大士塔后东侧,残高1.80米、宽1.92米,清嘉庆《宝丰县志》载“师俭书殊有奇致,金刻佳本,皆未能逾过之”。
《廉访诗碑》,元至正九年立,长1.2米、宽0.72米、高0.25米,该碑刻镶嵌在大悲观音大士塔北侧券洞内,保存完好。
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碑刻石刻文物的保护,加强碑刻石刻文物研究,认真做好碑刻石刻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张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