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男子“盯梢”交警,一旦有交警执法车辆和民警出动,马上将路线通知违法大货车车主和司机。近日,“盯梢人”王某在“工作”中被民警抓获,日前已被行政拘留。
7月23日,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7月18日晚11点左右,该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期间,发现后方一辆白色面包车一直尾随警车行驶。该车的异常举动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怀疑该车是“盯梢人”驾驶的车辆。
据介绍,为帮助超载、闯禁行等交通违法大货车逃避查处,“盯梢人”总在警车行经路口及路段盯梢、蹲守,一旦有交警执法车辆和民警出动,马上驱车尾随跟踪,适时将执法车辆动向通知超载大货车车主和司机,并利用对城乡接合部乡间小路熟悉的特点,为大货车指引带路。
当天,途经宝丰火车站转盘时,民警迅速将该车拦停,并对车辆和司机王某进行盘查。检查中,民警在王某车上搜查到一部手机,并在王某手机上发现“xx卡车微信群”中有民警所驾驶的警车号牌及警车的行驶路线等有关信息。经询问,王某承认其在路面发现警车行踪后实施“盯梢”,在微信群中动态发布民警所驾驶的警车号牌及行驶路线,并通过对讲机指挥大货车司机躲避交警执法检查。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王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马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