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开展曲艺普及,扩大曲艺受众。定期组织开展曲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普及曲艺知识,推广曲艺项目,培养曲艺受众。以国家级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区建设为契机,对当地曲艺及其相关环境开展整体性保护,探索曲艺普及和受众扩充的有效途径。鼓励各地积极借助各种媒体资源特别是新媒体资源,创新传播渠道,搭建传播平台,加强对曲艺的宣传报道,扩大曲艺的社会影响,为曲艺传承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支持学术研究,加强专业指导。鼓励各方积极配合,为我省相关院校、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传承人群等开展曲艺调查研究工作提供支持。整合已认定的省级非遗研究基地,联合开展曲艺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在河南省非遗科研课题申报、河南省非遗优秀科研成果评审等活动中,对于曲艺类项目给予适当倾斜。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曲艺理论研究,探索曲艺相关学科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部署。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曲艺传承发展工作,认真落实本方案各项任务措施。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本方案的统筹部署,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方案在本区域范围内的组织实施,根据各项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县、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定的责任分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二)统筹力量,加强管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指导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所在地区非遗保护中心发挥进一步管理职责,加强与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各类表演团体的业务联系,并引导区域内各方力量参与项目保护传承,壮大工作队伍。
(三)落实资金,加强保障。在申报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工作中,适当扩充曲艺类项目的申报比例。通过河南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为本方案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各地积极协调本级财政,为本地区曲艺项目传承发展提供相应资金扶持,或纳入相关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申请“国家艺术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各级基金,同时,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和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曲艺传承发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