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与观音堂司法所上门为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
今年8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由于正处在哺乳期,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但张某因精神问题无法自行到县社区矫正中心报到,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矫正中心和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携带《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文书,通知其丈夫和村干部到场,在其家中对张某进行了入矫宣告仪式。仪式结束后,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在其家属的协助下与张某进行了入矫谈话,并叮嘱其家人对其多关注关照,争取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下一步,矫正中心和观音堂司法所将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以人性化帮扶,重新唤醒矫正对象对生活的热情和向往。张某及其家属对社区矫正中心人性化执法非常感动,表示一定会遵守《社区矫正法》的规定,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赵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