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至23日,县委10个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县直单位涉及的督查局、融媒体中心、编办、党校、职教中心、妇联、团县委、侨联、文联、档案馆、农机中心、特色商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改革服务中心、残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汝窑瓷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审计局、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等20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时指出,各被巡察对象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够。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迟缓,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开展过相关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在行业、领域的指示批示学习研讨不够、贯彻落实不力。二是财务管理问题多。被巡察的20个单位,大多存在财务支出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内控制度落实不严格等问题。三是职能发挥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职能发挥不全面现象,个别单位对职责范围内一些难度较大、耗时费力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向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日常监督建议。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了相关单位的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了明确部署。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8月16日,县委书记王代强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又专门强调,要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明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整改各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督促“一把手”带头落实整改、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二要落实责任,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根源,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要发挥好“常驻不走巡察组”作用,抓好驻在单位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导,逐项核实,对单交账,推动巡察整改监督常态化和长效化。三要真抓实做,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突出整改重点;要搞好统筹结合;要注重标本兼治;要坚持开门整改;要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受益感。
反馈会上,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纷纷表示,要端正态度,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要求,细化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自身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贡献力量。 (杨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