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4408期 >2023-09-15编印

县公安局蝉联“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刊发日期:2023-09-15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我县公安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至此,该局保持该项荣誉已有25个年头。

  一直以来,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明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目标,建章立制,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走深走实。该局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加强队伍管理、推动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公安队伍能力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志愿服务、联系帮扶、普法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系列实践活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实现了公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创建为抓手,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明委的坚强领导下,内聚警心、外树形象,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进一步夯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努力为我县创建工作作出新贡献。”该局负责人表示。  (郜旭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