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整顿范围
除军队、政法系统和公众对讲机外,凡在平顶山市区域内研制、生产、销售、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包括工业园区、生产车间、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娱乐、校园、景区、建筑工地、物业管理、船舶、出租车、交通运输、车友会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手持对讲机、车载台和中继台均在清理整顿范围内。根据规定,除发射功率小于0.5W且在指定409MHz频段使用的公众对讲机外,设置使用对讲机均要到省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设台审批手续,否则就属于非法占用无线电资源。
二、清理整顿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凡使用对讲机未办理审批手续、电台执照或多用少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行到南阳无线电中心(平顶山办公区)按实际使用数量申请频率,补办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使之使用合法化、规范化。生产、销售对讲机的单位,没有向无线电管理部门备案的,应立即按程序备案;生产、销售的对讲机没有取得型号核准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2023年11月26日起,无线电、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行拉网式督查,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给予没收设备、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者,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要求
(一)凡需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频率,办理电台执照后方可合法使用。
(二)凡销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销售、使用经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并标有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对讲机;销售者应告知购买者使用对讲机需到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三)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年度缴纳无线电管理费用,并按核定的频率、功率、区域等进行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办理变更手续。
四、后果危害
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是违法行为,不仅对合法使用的无线电设备造成干扰,同时会破坏整个空中电波秩序,从而危及国家、军队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南阳无线电中心(平顶山办公区) 0375-2992990
平顶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0375-3222333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0375-258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