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示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名单,经过自查自评、组织申报、上级验收、综合评定、公示公告等程序,从服务效能、业务建设、保障条件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宝丰县图书馆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这标志着我县图书馆的全民阅读文化阵地建设更具规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徐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