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案件能圆满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1月8日上午,当事人马某和李某捧着“厚德尚法、司法为民”的锦旗来到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向主审法官李应敏致谢。
马某、李某夫妻二人在我县经营一特色砂锅面店,2023年春节前的一个深夜,张某、任某、杨某等三人酒后来到马某、李某二人的砂锅面店用餐。期间,张某等因琐事与马某夫妻二人发生争吵,继而撕打,后报警处理。马某夫妻二人对县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认为某局对打人的第三人张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过轻,对其他二人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复议要求撤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复议决定亦不服,引发行政诉讼。
县法院在审理原告马某、李某诉被告某局、某政府及第三人张某、任某、杨某行政拘留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中,原告和第三人就案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及程序在庭审现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案件协调一时间陷入僵局。为避免“持久硬战”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法官李应敏坚持“庭后调解+多元化解+法官说法+村镇说理”的方式,多维度从情理到法理做两个原告和三个第三人的释法明理工作。通过全方位、多次沟通,最终在法律范围内消除双方抵触情绪,促使他们在判决前达成一致协议,二原告获得了5.5万元的赔偿款,最终撤诉结案,使得该起行政纠纷顺利实质性化解,原告避免了在该起行政纠纷案后面临的二审、再审以及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高质量成效。
据了解,2023年以来,县法院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78.8%,实质化解率达到63.6%,两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司法的人文关怀,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