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作出决议:接受王成龙、李红涛、李民翰、高彪东、程许娜等5人辞去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王成龙的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宝丰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