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我县举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永涛,各乡镇、各部门分管法治负责人和法治机构负责人及行政执法大队长、司法所所长参加培训会。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主动接受监督,落实法定责任,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树好政府形象;把“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宗旨贯穿工作始终,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每一起行政争议,为建设法治宝丰、和谐宝丰作出积极贡献。
当天上午,省政府办公厅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四级调研员宋要闯,以“新行政复议法施行背景下的行政行为事实认定及行政复议审查工作”为主题,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新法的修订原因、实施中应关注的问题等。 (陈广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