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公司通知的时候我以为这次肯定要被罚款了,没想到咱们交通执法用调解的方式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真是太感谢了!”12月25日,出租车司机李师傅激动地说。
近日,宝丰交通执法大队接到黄女士投诉,表示自己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怀疑司机有甩客行为。接到投诉件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当时情况并进行了研判,根据投诉内容要求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到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李师傅表示当天自己在营运过程中接到电话,得知家中老人突发疾病,自己决定结束营运并帮助乘客叫来了其他出租车,由于当时比较着急,没有向乘客解释清楚,引起乘客误会。执法人员在查看了李师傅提供的家人就诊记录后,电话联系了投诉人黄女士,在详细解释情况后,取得了黄女士的谅解,同时也获得了李师傅的赞誉。
出租车是一座城市的流动窗口,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出租车与司乘人员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了解决出租车与司乘人员之间的“情绪矛盾”,2022年6月,宝丰交通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调解室”正式成立,执法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表达诉求、化解矛盾、调处纠纷。自“行政执法调解室”成立以来,宝丰交通执法大队共调解纠纷59起。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柔性执法,对属于行政调解范围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将行政调解融入到日常行政执法中,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推动交通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 (何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