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文化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消费环境,3月15日,县文广旅局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在人民公园设置了宣传版面、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页、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文化、旅游产品及相关维权方面的知识,提醒现场咨询的老年人慎重选择旅行社,切勿参加类似保健品公司、保险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正确选择旅游产品,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同时,执法人员向文旅市场从业人员广泛宣传诚信、守法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并号召文旅企业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诚信消费标语,维护文旅企业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宣传效果最大化。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咨询30余人次,切实起到了营造良好文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的作用。 (李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