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月22日至23日,17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常规巡察的4个乡镇(示范区)党(工)委、74个村(社区)党组织,向巡察“回头看”的12个村(社区)党组织、2个县直单位党组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职责定位,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发挥应有职能作用,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统揽工作存在差距,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具体举措还有欠缺,担当作为强作风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表现出工作谋划上大局观念不强、工作推动上主动作为不够、工作落实上质量标准不高等现象,特别是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方面还有明显不足。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措施有力,第一时间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整改材料,确保巡察整改扎实稳妥、整体推进提升;要全面公开,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公开规定,及时公开巡察反馈和整改情况,三个月集中整改期结束后,要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成效要在党内外进行“双公开”,将整改成效交给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评判;要融入全局,把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量、去谋划、去落实,在推动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问题整改的过程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作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过程,作为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的过程,真正做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努力实现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开展好巡察轮动督查,全面梳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对行动不积极、敷衍应付的,坚决进行追责问责。 (李洪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