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4617期 >2024-08-05编印

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为困难群众筑牢保障底线
刊发日期:2024-08-05 作者:  语音阅读:

  “俺哥的照料护理补贴和供养款都涨了,照料护理补贴每月能领到667元,供养款每月能领到595元。”7月31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赵庄镇大韩村入户走访特困供养对象时,该村村民贾老汉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贾老汉的哥哥贾林山是特困供养对象,今年72岁,日常生活由贾老汉负责照料。今年6月,贾林山突发疾病后瘫痪卧床,赵庄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走访发现贾林山的身体状况较差,及时为该对象变更照料护理等级,提高了照料护理标准。

  据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自7月1日起,我县提高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84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595元;半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4元,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67元。

  为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兜牢、兜稳、兜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底线,县民政局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对全县12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升级,持续提升乡镇敬老院标准化集中供养能力。同时全面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核实、重点抽查、年度复审等措施,实现精准识别、精准保障、精准救助。按月及时动态调整,截至7月底,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2276人,今年以来,经核查新增特困供养对象91人,退出对象1人,变更供养形式31人,调整照料护理等级23人。

  该局还实行乡镇、村(社区)干部、“季走访、月探视”制度,及时发现帮助对象解决生活困难,对照护方面存在问题的,督促照料护理人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并严格按照资金发放流程及时限要求,坚持每月10日之前将特困供养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户,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229.85万元,切实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杨国栋 何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