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近日,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早上七点半,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各执行小组按照行动预案奔赴执行现场。
张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县法院审理,判令刘某应偿还张某借款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刘某总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当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刘某家中,刘某仍表示无钱归还,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顽固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县法院,执行约谈组再次对其说理释法,告知其躲避执行或拒不履行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刘某最终表示愿意还款,当场联系亲属将所欠款项送至法院,该案圆满执结。
当天该院共出动干警30余人次,分别前往平顶山市石龙区、郏县,我县大营镇、前营乡、李庄乡等地查人找物,共查找36案41人次,扣押车辆1辆,拘传2人,执行完毕3案,达成和解2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万余元。行动中,执行干警奔波在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亮剑出招。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特点,结合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将法治教育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灵活使用各类执行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下一步,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依法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解晓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