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平安·法治总第4651期 >2024-09-26编印

当法官遇上“钉子户”
——县法院实质性化解土地征收行政案件纪实
刊发日期:2024-09-26 作者:  语音阅读: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行政争议化解的成效,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日前,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两起因拆迁补偿引发的行政诉讼,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某镇政府按照上级政府征收范围对县域河流治理项目所涉土地进行安置落实,董某的土地承包范围在该项目需安置范围内,因董某就土地补偿及地上附属物等安置无法与镇政府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一再阻挠施工方正常施工,一度形成只要施工就报警的局面。施工方考虑到整体项目的工程进度,也一再催促该政府和董某协商,仍无效果。一个月前,董某一纸诉状将镇政府诉至县法院,认为该镇政府已经签订并在全村实施的《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诉请判决撤销。考虑到该土地征收安置项目涉及人员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其他行政纠纷,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并对该案进行详细研判,确立了“一步到位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思路。案件受理后,经过开庭、走访调查,承办法官在了解了案件的“症结”后和董某所在乡镇法务、片区长、村书记以及镇分管法制的相关负责人数次来到董某案涉承包地现场“助力”协调,并对董某就补偿标准、补偿项目以及补偿数额等方面的困惑耐心细致梳理、提供合理解决方案。鉴于双方调解意见出现转机,承办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现场监督补偿款落实到位。最终董某成功与镇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收到相应补偿款30万元,当即自愿撤回起诉。至此,该两案涉及征收补偿、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以及治安管理处警有无违法等多重法律关系,牵扯多个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都得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县法院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仅会关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也会聚焦当事人的实质诉求,精准解决矛盾。行政个案的化解,解决的不只是单个争议,更是个案背后隐藏的各类社会矛盾。截止2024年9月中旬,县法院行政条线上诉率29.41%,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9位,行政案件多年无改判、发回重审,行政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县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紧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合力,将打造‘实质解纷新高地’作为行政审判工作重点。下一步,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建设的发展目标,推动行政领域矛盾化在基层、止于未发,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为加快建设‘法治宝丰’贡献力量。”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