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我县召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县三级调研员陈卫东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范围是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所有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二次装修等)。重点整治医疗、学校、商业、养老、文化旅游、体育活动、金融机构等领域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作为、善于作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治,通过共同努力推动遗留问题全面解决,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