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院同志的调解,我终于可以放心种小麦了!”近日,闹店镇某村的侯大哥13亩大豆被烧后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来,侯大哥承包了本村村民的土地搞农作物规模化种植。10月份的一天,同村袁老汉上坟祭祖时不小心烧着了侯大哥农场种植的约13亩大豆,而这些大豆再有半个月就能收获了,这给侯大哥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事出之后,侯大哥以为袁老汉会主动上门说事,可一个多月过去了,袁老汉既没有上门道歉,更没有作出赔偿。无奈,侯大哥找村委会沟通调解,村委会组织双方对受损土地面积进行了测量,并就赔偿事宜进行了调解,最终因侯大哥对赔偿数额不满调解未果。
一气之下,侯大哥向宝丰法院提起了诉讼,闹店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了解事情原因,掌握受损情况。考虑到如果不尽快处理纠纷,侯大哥的农场会持续撂荒,耽误了本季小麦种植将会带来更大的损失。而要确定侯大哥的损失,必须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不仅耗时还需要当事人额外支付费用。为尽可能降低损失,法官在多方走访问价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再调解。
法官通过多次沟通发现,侯大哥自己知道事情已不可挽回,收成受损已成定局,且知道袁老汉家庭困难,并非必须袁老汉照价赔偿,但因事情出来后袁老汉没有积极道歉的态度令他十分生气。为人老实的袁老汉则表示出事后自知理亏,内心比较害怕,因自己家庭困难又不知道怎么去说,一来二去事情就拖到了现在。鉴于此情况,法庭工作人员积极给袁老汉及其女儿做工作,让袁老汉态度端正地和侯大哥好好协商,并将双方组织到村委会,从情理和法理上进行劝解,最终双方打开了心结,袁老汉赔偿侯大哥损失5000元,侯大哥考虑到袁老汉家庭困难收入不高,又返还袁老汉999元,双方当场履行赔偿事宜,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闹店人民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对于亲属之间,邻里之间纠纷,大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姚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