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作出决议:接受熊浩、李延彬、练亚超、吕培源、王春红、吴鹏冲、吉亚飞、陈元培、朱淼、郭冠峰等10人辞去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熊浩的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宝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