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国内·国际总第4758期 >2025-03-25编印

婚姻登记将施行“全国通办”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
刊发日期:2025-03-25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为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累计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9.2万对,相关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为更好回应群众诉求,在充分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

  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证件材料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依法办理登记业务。

  民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推动建立婚姻登记诚信体系,婚姻登记当事人要对个人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证件材料。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