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宝丰县原来只有国民党员四人,分别在政府各部门工作。一九三〇年冬,申请筹建组织。一九三一年春,经国民党河南省党部批准,正式建立了“中国国民党河南直属宝丰区分部”,王仙亭任区分部书记,白象贤、秦道安为执行委员。区分部内设文牍、会计各一人,分别由王凤周、李芳园担任。
一九三四年,宝丰与鲁山党组织合并,并建立了“中国国民党宝丰鲁山合并县党部”。县党部实行“干事制”(“干事”为最高职务),鲁山县的杨式灏任干事,宝丰县的白象贤任书记。一九三六年,杨式灏死,胡作林接任干事。一九三七年,胡去职,李××接任。
一九三八年,由于党员增加,经省党部批准,建立了“中国国民党宝丰县党部”。新成立的县党部实行“特派员制”,由特派员主持县党部的工作。白象贤任特派员,张绍武任助理。县党部设录事一人,由王成义担任。后县党部又改“书记长制”,白象贤任书记长。
一九四一年县党部人员作了部分调整,姚建安任助理,邓重志任录事。一九四二年,李砚农任县党部秘书,王仙亭任干事。同年,宝丰实行新县制(县以下由区改镇)后,先后在中山镇、闹店镇、马渡镇、石桥镇、香山镇、滍阳镇、曹镇、姚孟镇,大营镇、商酒务镇和新宝镇,建立了十一个国民党区党部,区党部一般设书记一人,组训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与此同时,县直机关亦先后成立国民党直属区分部。建立区分部的单位有:县党部机关、县政府、保安团、商务会、妇女会,后又有兴宝中学、东关小学等单位。
一九四四年五月,日寇侵入宝丰后,全县国民党的各级组织自行解散。一九四五年八月,日寇无条件投降,宝丰国民党的各级组织先后恢复。白象贤仍任县党部书记长。一九四六年十月,增添干事两人,由王棠荫与戚俊杰担任。同时,县党部的办事机构又增设了“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有白象贤、李砚农、王仙亭、叶孔阳、姬路环、马公修、刘子芳七人,另有候补委员刘永禄、王子久两人,当时未定主任委员,决定由白象贤暂负主任委员责任。监察委员会和“联谊会”由姬绍文、张岫峰、姚建安三人组成,姬绍文任主任委员。
一九四七年秋,又成立了由十人组成的“财务委员会”,邓重志任主任委员。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赓兵团第九纵队第十六旅第一次解放了宝丰,同年十二月二日,解放军该部又第二次解放了宝丰,从而彻底推翻了宝丰县国民党各级组织对全县人民的反动统治。
(二)
宝丰县三青团始建于一九三九年六月,名称为三民主义青年团宝丰分团,内设组织、训练、宣传三股,范得善任分队长兼抓组织,秦道安抓训练,李文育抓宣传,接受三青团临汝筹备处的领导。一九三九年以前,全县有三青团员十数名,散在于政府各部门,没有建立组织机构。
一九四〇年七月二十九日,范一伦将三青团宝丰分队改为三青团宝丰区队,自任区队长,干事有王仙亭、张芳五等人。并在较大的学校中建立了三青团分队组织,开始发展团员。下属有宝丰县立师范分队、宝丰县银行分队等四个分队组织。
一九四三年,三青团宝丰区队部改选赵耀东为队长,干事仍由张芳五等人担任。
一九四四年五月间,日本鬼子侵占宝丰后,宝丰的三青团组织自动溃散。
一九四五年六月,三青团宝丰区队部改为三青团宝丰分团部筹备处。内有寇绍法、张伯源、寇绍周、郑怀六、姬宝雯、刘乘风、邓九芳等七人为干事,张建文、杨德儒、苏东岳等三人为候补干事。寇绍法任干事长,李天平任指导员,苏东岳任宣传干事。八月,日本投降后,建立了三青团宝丰分团。
一九四六年,三青团宝丰分团改选。主任寇绍法、书记张伯源,内有总务股长张建文、宣传股长杨德儒,股员有丁文锦、杨中宜、贾志强、阎振华等四人,录事崔帅仁一人。此时期,党团争斗激烈,寇借李天平(县长)政府势力,发展三青团组织,在宝丰,三青团势力一度压倒国民党势力。
一九四七年,宝丰的国民党与三青团为竞选国大代表,寇绍法借政府名义在全县十几个乡镇大部建立了三青团区队组织,并发展团员达到三百五十九名(据一九四七年六月统计表)。各区队的队长是:第一区队长秦庭镜,第二区队长宋兆麟,警察局区队长董世恕,新宝镇区队长李帮位,商酒务镇区队长郑隆道,赵官营区队长陈电明,县师区队长阎起云,大营镇区队长朱应锡,马渡镇区队长陈协中,滍阳镇区队长刘忠升,曹镇区队长李金三,姚孟乡区队长张澍兰。香山乡区队长李含道,闹店镇区队长杨法武,石桥镇区队长牛照星,中山镇区队长叶干青。
一九四七年七月,刘邓大军渡过黄河,开辟了中原解放区。宝丰的国民党和三青团还在争权夺势,勾心斗角,以寇绍法为首的三青团还欺骗和迫使大批青年学生参加,直到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日宝丰解放,才结束了三青团在宝丰的历史。 来源:宝丰文史资料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