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这个案件奔波这么长时间……”5月9日,县人民法院大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男方冯某与女方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二人于2023年12月举行订婚仪式,冯某为女方准备了订婚彩礼及金银首饰;2024年8月冯某给女方彩礼,二人举行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二人由于相识时间短,婚后发生矛盾,感情出现破裂。冯某以王某及其父母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订婚、结婚彩礼、金银首饰及其他开支。
在案件初期,法官通过电话约谈双方当事人,察觉到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互不相让。法官意识到单纯判决不利于真正化解矛盾,甚至会激化双方的对立情绪。由于双方对彩礼数额存在异议,法官决定先通过开庭查明事实。经过三次开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开展“背对背”调解。先是通过稳定双方情绪,倾听双方意见,其次是通过讲法律,运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让双方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双方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情理出发,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经过几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退还了彩礼。
县法院始终秉持“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审判理念,通过“用心+耐心+细心”,在家事纠纷中寻找情、理、法最大公约数。此次调解既是对最高法彩礼新规的生动实践,更是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的现实体现。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