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标的,大民生。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17日早上6点,县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行动。
周某与曹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曹某未向周某支付租赁费用,周某多次催要无果,故将其诉至法院。2024年4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曹某于2024年10月前一次性支付完租赁款。调解书生效后,曹某迟迟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曹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曹某置之不理。
本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前往指定地点,成功找到曹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再次向其说理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曹某仍然摆出一副我没钱的态度。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将曹某送至医院体检的过程中,曹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性,当即向亲友求助借款,履行了全部执行款5000元。该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经过一天的努力,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次,警车3辆,分别前往平顶山市新华区、湛河区和我县前营乡、大营镇、闹店镇、城关镇等地查人找物,共查找被执行人18案23人,执行完毕4案,拘传3人,交付房屋1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万余元。
下一步,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对于拒不履行或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江松 冯梦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