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景华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仓、庞旭辉、金龙峰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3人,符合法律规定。
县委常委、副县长郑华永,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桓旭,县纪委、县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的有关事项。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宝丰县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宝丰县2025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宝丰县2024年度财政决算和202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宝丰县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宝丰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刘景华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债务管理与风险防范,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项目审计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有效整改;要立足实际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建设,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县公安部门要加强技术创新应用与数据质量管理,深化与网信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智慧公安建设安全稳步推进。
刘景华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落实县委部署,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扬长补短,以坚韧毅力和务实举措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力量。(陈广灿 吴一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