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平安·法治总第4892期 >2025-11-04编印

法官民警联动调解 基层治理有益探索
刊发日期:2025-11-04 作者:  语音阅读:

  10月23日,县法院闹店法庭与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积极联动,调解一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信息纠纷案。

  张某甲与张某乙是某原材料生产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矛盾。张某甲采取围堵方式扰乱公司正常经营,张某乙报案,石桥派出所接警。

  与此同时,双方因公司登记纠纷起诉至县法院。闹店法庭法官承办该案后,详细翻阅卷宗材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深入了解了案件情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同时存在行政纠纷、民事纠纷,为避免纠纷升级,法官积极协调,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与石桥派出所民警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当事人深入剖析案情及争议焦点、阐明法律规定、提出法律建议,并与民警一起,从常理、人情等角度出发,用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经过法官、民警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为下一步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

  办案法官表示,本次协同联动调解是县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实践,突破了单个部门调解的局限,既实现了信息互通,又发挥了各方专业优势,实现了基层治理资源有效整合。闹店法庭将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方式,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方法,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动力,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姚向阳 周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