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总第4921期 >2025-12-25编印

宝丰县2026年兵役登记公告
刊发日期:2025-12-25 作者:  语音阅读:

广大适龄男青年和家长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

  一、登记时间

  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宝丰县范围内,202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役军人不登记。

  三、登记办法

  两种办法:①网上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进入“兵役登记”,或者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点击“初次兵役登记”,进入兵役登记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准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兵役登记。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的点击“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变更。②现场登记。到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现场登记。完成兵役登记后,若要进行2026年参军报名,请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按钮,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

  提示:进行兵役登记或应征报名前,须注册帐号(如有学信网帐号的可直接登录),注册时必须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①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②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③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地点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示范区)人民武装部。

  2、网上咨询办法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

  3、联系电话

  宝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375-5372939

  父城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 15938945222

  文峰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 18237512358

  周庄镇人民武装部 15639951069

  肖旗乡人民武装部 18637533399

  赵庄镇人民武装部 13781889197

  前营乡人民武装部 15937538807

  大营镇人民武装部 13461100996

  张八桥镇人民武装部 13271443333

  商酒务镇人民武装部 13937509635

  闹店镇人民武装部 13939960387

  石桥镇人民武装部 13781861257

  李庄乡人民武装部 17737565551

  观音堂示范区人民武装部 15886729989

  铁路地区办事处人民武装部 13523008290

            宝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