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深夜,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金小线石桥段有一名青少年驾驶电动车撞上路边树木,当场昏迷,情况危急。
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发现该青少年伤势不明,意识模糊,无法提供家人联系方式。民辅警当即分工协作,一方面在事故现场周边设置警示标识,疏导过往车辆,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另一方面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全程守护在少年身旁密切观察伤情,轻声安抚稳定其状态。同时,民警快速核实伤者身份,确认少年为石桥镇大牛村牛某某,第一时间联系上其家长,详细说明现场情况并告知就医事宜。待120急救车抵达后,民辅警协助医护人员将少年抬上担架、转运送医,为救治争取了宝贵时间。目前,牛某某因送医及时已脱离生命危险。
民警提醒:
广大家长务必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严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同时教育引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载人、不逆行、不闯红灯,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出行。 (柳真真 牛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