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平安·法治总第5041期 >2026-07-24编印

“府院联动”止纷争 五年诉讼一朝清
刊发日期:2026-07-24 作者:  语音阅读:

  “原本以为还要打几年官司,没想到法官把工作做到地头,做到村里,如今还能种上村里的地,现在心里终于不堵得慌了。”王某拿着行政调解书,语气里满是释然。

  7月16日,这场横跨5年、历经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因土地征收补偿引发的诉请撤销、确违、履职纠纷,终于在县人民法院牵头搭建的“府院联动”平台上画上了句号。

  积怨:一块地被征,五年诉争未休

  此次土地纠纷缘起2021年焦唐高速(宝丰段)项目征地安置补偿工作,我县王某的养殖场地被纳入征收范围。相关部门已依法向其支付地上附着物及土地相关补偿,但王某对补偿结果一直存有异议,认为自己耕种土地的相关补偿权益未得到充分落实。为此,王某先后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又向属地镇、县两级政府申请履职,继而行政复议,因对处理结果均不满于本年初提起行政诉讼。

  破局:从“坐堂问案”到“一线解题”

  “这类涉征地补偿案件,表象是当事人对补偿金额的争议,深层根源交织两类矛盾:一是承包地权属划分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久,事实梳理难度大;二是征地实施阶段基层沟通疏导群众工作方式简单,未能提前化解群众顾虑,日久形成心结,最终引发纠纷。简单判决不仅难解心结,还可能陷入‘一案结多案生’的循环。

  行政审判连接着“民”与“官”,一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一头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法院要做的,就是让每一次协调、每一份处置结果,都经得起法律标尺与群众民心的双重检验。”承办该案的县法院行政综合庭庭长李应敏对此类纠纷有着清醒的认知,而这也正是县法院近年来不断探索府院联动机制的感悟。2024年3月,王某来法院咨询诉讼事宜时,李应敏就协同县府院联动办、相关乡镇政府就征收补偿类纠纷开展专题协调,提出可行性化解争议方案,然而仍未阻挡王某踏上诉讼之路解决纠纷的决心。在2026年诉请的本案中,李应敏采用“协调+开庭审理+协调”多轨并行的解纷思路,为了让沟通协调更为高效,她邀请原告亲属所在单位的领导也参与其中,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前端化解”延伸工作。通过三次专门组织府院联动推进会,搭建起“法官主导、行政释策、群众述求”的三方沟通平台,王某案的化解契机也由此出现。

  庭审结束后,李应敏没有急于宣判,而是带着团队再次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专业测绘人员,直奔争议地块。“征地纠纷,事实是基础,只有把地界量清楚、把历史捋明白,调解才有说服力。”当天,测绘人员用专业仪器对地块面积、边界逐一丈量,法官与村委老组长逐一核对地块历史沿革、实际使用记录,现场听取王某的指界陈述,终于厘清了争议地块的实际权属和使用情况,基本明确化解思路,这也是县法院针对征迁纠纷不断推行的“府院集中会商+实地勘验+多维协调”工作方法的生动实践。

  解结:“三位一体”联动,实现案结事了

  事实查清后,法院再次启动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组织某镇政府、某村委会反复磋商,在严守征地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王某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最终拿出了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调解方案:镇政府在已补偿款项基础上,另行支付王某3万元补偿款;协调村委会为其无偿提供近2亩耕地,王某自愿放弃全案4项诉讼请求,并承诺不再就案涉征迁事宜申请履职、复议、起诉或信访。

  2026年7月16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签署调解协议,王某历时多年的因征地引发的所有纠纷终于全部化解。

  “司法的价值不仅是定纷止争,更要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化解,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李应敏表示。(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