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夏以来,群众骑行非机动车出行较为普遍,然而,闯快车道、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屡禁不止。为有效遏制涉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整治辖区电动车通行乱象,切实规范路面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连日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强度、严标准、全覆盖的执法力度,严厉整治各类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该大队民警采取“固定查处为点,巡逻发现为面”的方式,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打击。在城区主干道严厉查处非机动车无牌、逆向行驶、非法改装、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保持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零容忍”态势,为平安宝丰建设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提醒非机动车出行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未满16周岁不可骑行电动自行车。根据规定,年满12周岁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2、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
3、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行者的“保命神器”;
4、不超速行驶。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5、不违法载人,不非法改装车辆;
6、不越线停车。越线停放的电动车容易与右转车辆发生碰撞,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电动车骑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停止线内等待红灯,文明礼让行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马沛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