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它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近日,我县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巡逻时查获一起“巨无霸”,并对货车司机进行处罚和扣分。
9月3日16时20分许,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巡逻至大营镇大观路老部队院门口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沪A17XX0A的重型半挂货车存在超载嫌疑。民警随即引导驾驶员将车辆开往我县周庄超限站进行称重,经现场称重,该车核载49吨,车货总重为149.58吨,超载100.58吨,超限率205%。驾驶员实施了“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500元,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驾驶员驾驶证记6分。 (马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