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回老家收拾东西,偶然发现一份父亲早年填写的表。由于年代久远,纸张颜色已经泛黄变暗,摸上去有点儿发脆,似乎在诉说着历史的沧桑。
表的名称叫《个人经济退赔计划》,制表单位是“中共许昌地委社教工作总团”,时间是1964年11月10日,比我小1岁。在工作单位一栏,父亲写的是宝丰县委办公室。
表拿在手中,仔细看了两遍,我惊奇万分,感慨万千。
老同志都知道,上世纪六十年代前期,中央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
为什么要搞经济退赔?
按表上的说法,父亲存在经济不清楚问题。
有哪些问题呢?现全部抄录如下:
第一个:1959年因爱人生孩子,在曹镇托人买红糖1斤;1960年在河湾买大队炕的月饼2斤;1961年在石桥托人买小木箱1个。这些都是走后门,都是多占行为,应作深刻检讨。因都已付过款,所以不再退赔。
第二个:1961年,在孙官营买烟叶3斤,自己吸了,当时已付款2元,但没给粮票,这是多占。应退赔粮票3斤。
第三个:1962年在孙官营三元队买烟叶4斤,付款2元;又在靳林队买烟叶2斤,当时给钱没要,直到县里培训工作队时,才给捎去1.4元,但仍没给粮票,这都是多占。两宗共应退赔粮票6斤。
第四个:1962年在何砦,工作组起伙半个月,个人仍多吃多占粮票4斤,应退赔粮票4斤。
第五个:今春,随县委书记下乡去石桥,在区委吃油馍一次,约多占粮票3两、钱2角。应全部退赔。
第六个:今年五月,在商酒务区开会三天,吃得好,但每天只交1斤粮票、6角钱。三天共应退赔粮票1斤、钱9角。
另外,在后面的个人退赔计划一栏,父亲还标注有两点:一是应退赔的1.1元钱,这次已一次退清。二是应退赔的14.3斤粮票,12月份全部兑现。
这叫经济不清楚?
看完表上的内容,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说是掀起了轩然大波,也不过分。
首先,这份表犹如晴天霹雳,让人目瞪口呆。原来,父辈所处的年代,组织上要求如此之严格,检查自查如此之细致,党风政风如此之清明,没有死角,没有余地,没有退路。这才是真正的零容忍。
其次,这份表犹如高山仰止,让人羞愧难当。看上去,表上的数字都很小,最多算是多吃多占,但折射出的意义却不小。当年那些合情合理的生活琐事儿,包括跟随县委书记下乡吃顿好饭,父亲都能认真检视,说明父亲做人有原则,有道德约束,胸怀宽广,人格魅力跃然纸上。
放到现在的大环境下,这份表上的所谓经济不清楚,还算是问题吗?如果按照表上的退赔标准,是不是有很多人都要退赔呢?要我说,父亲的经济退赔计划表,像一面镜子,更是一座标杆。镜子,照出了有些人的嘴脸,标杆,给无数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同时,也照出了我们工作上的差距。
父亲是全家人的骄傲,也是共产党员的骄傲。
不是常有人不理解:为什么有不少人怀念那个风清气正的年代?这些年贪污腐败分子为什么屡除不尽?这份几近花甲的表,已经给出了答案。 (作者:朱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