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制定了《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19年7月12日
曲艺传承发展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曲艺传承发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曲艺历史悠久、魅力独特,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是我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推动曲艺传承发展,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繁荣文艺事业,推动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提高曲艺的传承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曲艺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曲艺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