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文教·体娱总第4353期 >2023-06-30编印

我县首批十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领到了办学审核同意书
刊发日期:2023-06-30 作者:  语音阅读:

  6月29日上午,我县神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领到了办学审核同意书,成为“双减”后全县首批正式获得办学审核同意书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县文广旅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对申请设立的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负责人的主要疑虑予以解答,并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担当社会责任;二要规范办学行为;三要排除安全隐患。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下一步,县文广旅局将继续依据和教体局联合印发的《宝丰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相关材料,高效做好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引导全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李洪昌)